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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将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 高校不得拒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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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4-07-12 10:43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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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导读]  广东省政府网公布了《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(2014-2016年)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,要求利用三年时间,全面推进全纳教育,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。  《计划》提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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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广东省政府网公布了《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(2014-2016年)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,要求利用三年时间,全面推进全纳教育,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。

  《计划》提出,到2016年,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,视力、听力、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%以上,其中珠三角地区各县(市、区)入学率力争达到当地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水平,其他地区各县(市、区)达90%以上;重度肢体、孤独症、脑瘫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。全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0%以上,其中珠三角地区各县(市、区)达85%以上,其他地区各县(市、区)达75%以上。

  《计划》明确,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,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,免收学杂费、课本费;有条件的地区可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。

  在补贴上,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、孤独症、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,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;对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,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拨付经费;对普通学校、儿童福利机构、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学生,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;对随班就读、送教上门学生,按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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